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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的法治经验与理论创新”主题征文启事

作者:时间:12-25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繁荣发展,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联合举办“改革开放40年来的法治经验与理论创新”系列征文活动。本次征文面向全国理论界、司法实务界及从事法学教育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等,为做好论文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文主题

为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推动理论创新,本次活动以“改革开放40年来的法治经验与理论创新”为总论题,下设如下分论题:

1.改革开放40年来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2.改革开放40年来的青少年法治建设;

3.改革开放40年来的犯罪治理与刑事司法制度研究;

4.互联网业态下的法律实务问题研究;

5.其他与总论题相关的经验总结与理论创新。

二、 征文要求

1.论文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扣征文主题。力求做到学术观点明确,分析论证充实,逻辑严谨,理论联系实践,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指导思想、选题范围、学术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不得参评。

2. 投搞论文应为投稿人原创,已公开发表(含在本届论文征集评审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不予参评。

三、 稿件说明

1. 论文请围绕本次征文主题展开,题目自拟。

2.论文字数以8000字左右为宜,一般不超过15000字。每位作者限投稿一篇,请勿重复投稿。

3.论文注释及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

4.为方便论文的评审、检测和出版,来稿一律采用WORD文档格式,文档名称采用“征文-作者姓名(合作论文需注明每一位作者)-论文题目”的形式。

5.来稿请于20191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附作者简介、联系方式等一并发送至bfsulzw@163.com。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 论文评审

本次征文由主办单位设立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并设置优秀论文奖项。所有获奖论文都将正式集结出版,部分论文将由评审委员会推荐在相应期刊发表。部分优秀论文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论坛。

五、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9号北京外国语大学北外国际大厦法学院1110室,邮编100089

箱: bfsulzw@163.com

联系人: 毕梦琪 010-8881813718801014782

 秘书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中国法学》注释体例(节选)

()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

① 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

[] 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2月版,第55页。

5、报纸类

① 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13日。

6、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1月版,第24页。

8、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9网站类

张文显:《迈向科学化现代化的中国法学》,载

http://www.fxcxw.org/index.php/Home/Zuixin/artIndex/id/16389/tid/10.html,2018年12月20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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