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1月12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活动第七讲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大厦423室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特邀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贾海洋担任主讲人,以“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由北外法学院副院长董念清教授主持。开场时,董教授对主讲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主讲人在检察领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讲座营造了良好的开场氛围。
贾检察官以新时代民事检察的理论与实践为切入点,提出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的四大职能之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检察机关需紧扣"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时代命题,通过完善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机制、深化检察环节矛盾化解体系、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赋能三大路径,构建起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民事检察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随后,贾检察官回顾了民事检察历经探索起步、稳步发展、全面深化三个阶段的历史沿革,指出其呈现出制度不断成熟、监督日趋精细化的特征。他结合民间借贷、建筑工程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频发的现象,向在场师生介绍了民事检察监督的基本内涵、四大核心特征、三大基本原则,使师生对民事检察职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他强调,民事检察制度的价值体现在四个方面:有效维护司法公正,通过纠正错误裁判恢复权利义务平衡;高效树立司法权威,排除损害公信力的因素;更好促进国家法制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充分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立足客观立场实现公平救济。
针对民事检察与其他制度的关系,贾检察官指出,监督与审判独立并不冲突,反而能促进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处分权、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相容,大部分案件源于当事人申请;与裁判既判力原则需平衡,重在纠正司法不公;同时需兼顾诉讼经济原则,在公正前提下提升效率。
在创新实践部分,贾海洋提出,新时期民事检察需落实“三个善于”:善于把握实质法律关系、领悟法治精神、实现法理情统一;同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一取消三不再”为导向优化考核,推动检察管理转型。
讲座最后,董念清教授总结了本次讲座内容对同学们的四个重要启示和要求:高度责任心、沟通能力、换位思考和追求极致的精神,勉励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要注重提升这四项软技能,为未来成为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奠定基础。

本次讲座立足司法改革前沿,聚焦民事检察精准监督与数字检察战略的创新实践,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前沿理论研讨和检校互动交流,深入探讨民事检察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民生权益中的职能作用,旨在搭建检校协作平台,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未来,北外法学院将继续邀请更多学界与司法实务专家开设讲座,为培育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的高水平法治人才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