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博士生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学历/学位条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

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向我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可接受传真)。我校不受理海外留学未毕业者的报名材料。

在读研究生于2017年夏季应届毕业者,可凭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证明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三)由两位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专家 (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推荐。

(四)除导师明确规定以外,不限制考生跨专业报考,但在报考前应征得所报考的导师同意。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读博期间可与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但在培养期内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生。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奖助学金政策请关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网站相关通知。对北京地区定向博士研究生,我校不安排住宿。

四、选拔方式

(一)硕博连读

北京外国语大学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二)申请-审核制

2017年度,我校将在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中文学院)、国际法律与区域治理、国际商务与区域治理等学科开展“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方向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专业目录》。

(三)普通招考

2017年度仍延续以往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有: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国际中国文化研究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全球史研究院)、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关系与区域治理、国际传播。具体招生方向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办法

(一)报考须知:

1、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造成报名无效我校概不承担责任: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②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2、报考类别包括以下两种类型,请正确选择:

①非定向:录取后没有保持人事关系的正式工作单位,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户口迁入自愿),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

②定向:录取后仍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保持人事工作关系,读博期间个人人事档案及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均为定向。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

报名日期:2016年11月20日——2016年12月20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统一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进入注册、登录界面)上填报信息,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2、寄送材料至研招办:(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A 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均须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a 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意见;

b 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意见;

B 在校硕士生由所在高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意见;

C 其他未就业的非应届硕士的单位意见栏不需填写意见。

(2)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原件;

(3)《体格检查表》(按要求在“二甲”<含>以上医院体检完成;或六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原件);

(4)外语(第一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 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

(6) 往届生需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评阅/评议书及成绩单两项可从本人人事档案、或研究生毕业院校档案馆复印,之后加盖档案部门或研究生毕业院校研究生院/部/处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函件(需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7)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双面打印;应届生提交论文初稿);

(8)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按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下载中模板撰写);

(9) 发表论文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论著复印件(封面、版权页和目录);

(10)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材料(材料涉及时间期限: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

  1. 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立项机构、项目简介、已有或预期成果);

  2. 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情况(邀请函、及会议宣读或发表论文);

  3. 科研、学术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

  4. 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情况(邀请函及回国人员证明的复印件)。

注:A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后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取消博士生入学资格、博士生学籍。

B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随报名材料须一同寄/送所在省级教育厅民教处提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资格登记表。

C  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于报名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整理齐全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后(不需封面及目录),于2016年12月31日前寄/送至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EMS特递形式),逾期不再受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报名材料共计10项,其中1-8项为必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报名不予受理;8-10项为申请-审核制考生参加考核资格的评审依据及材料审核重点评分项,请考生认真准备。

现场接收报考材料时间:2016年11月20—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周末、节假日休息),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3、准考证打印:(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

2017年3月1日—10日,考生登录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通过资格审查者,在网报系统上打印《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4、资格审查:(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

时间:2017年3月10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北外东院办公楼209会议室

资格审查内容:身份及学位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外东院办公楼303A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所有邮寄材料请以邮政EMS特快专递寄发,不接收社会上其他物流公司快递))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9

咨询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网址:http://graduate.bfsu.edu.cn

六、考核及考试程序

(一)申请-审核制:

1、申请资格审核与评价

2017年1月至2月,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由各招生博士生指导教师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质进行审核和评价,以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原则上入围综合考核的人数与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比例不超过5:1。

资格审核与评价结果及参加综合考核的准考名单于2017年3月1日左右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往届生:研究计划书:60%;发表论文、论著情况15%;科研项目及学术获奖:15%;参加学术会议或国外访学进修情况:10%。

(2)应届生:研究计划书:60%;发表论文、论著情况10%;参加学术会议或国外访学进修情况:10%;学术素养和科研潜质:20%。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综合笔试:3月11日上午:外语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

3月11日下午:专业科目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东区逸夫楼

综合面试:由博士生指导教师组织专家组成面试专家小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百分制打分、撰写评语,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环节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素养、学术志趣、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

综合面试: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2017年3月初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3、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外语成绩仅做合格要求,不加权计入最终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为:申请资格审核与评价占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科目笔试、综合面试任一环节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普通招考:

1、初试(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11日—3月12日,北京外国语大学东区逸夫楼。

2、科目安排:3月11日上午:外国语/第二外语;

3月11日下午:专业科目1;

3月12日上午:专业科目2。

3、复试(面试):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2017年3月初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4、成绩计算办法

外语成绩仅做合格要求,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与面试成绩之和,其中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任一环节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对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2017年计划招收校内“硕博连读”研究生10名。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上报市招办、教育部审核批准。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上查询。

八、其它

(一)研招办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博士入学考试试题。对研究方向、参考书目等内容有疑问者,请自行与院系、导师联系。

(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 (010)82301008或(010)82301006-118    传真:(010)82301166

特别提示:留学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学历、学位认证约需要2个月的时间,其他国家约需1个月,请考生尽快办理,认证证明最晚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否则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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