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法学院工作方案

作者:时间:04-02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在疫情防控与生产生活并重的指导方针下,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规定,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一、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我院2022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名额7个。

拟接收调剂专业为:刑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

其他各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一)申请调剂资格:

(1)拟接收一志愿报考一级学科为法学学术学位硕士考生。

(2)达到本人第一志愿专业国家A区总分线及单科线。

(3)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与要求,详情请参看研究生院官网《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在符合我院调剂条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考生初试总分、外语成绩、政治成绩以及一志愿与调剂报考志愿一致优先原则上,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对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申请调剂考生,我院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差额复试比例不高于300%。

调剂复试形式及时间地点

因受疫情影响,我院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核和面试(含外语口试)两大部分。复试为百分制。

未参加上述任一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所参加复试各环节成绩无效。

(四)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五)复试面试时间

网络远程面试(含外语口试)时间:20分钟/人。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4月6日00:00至4月6日14:00

复试时间:2022年4月9日

复试候考室腾讯会议号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考生邮箱,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六)复试要求

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双系统”的方式准备复试条件,考生须认真阅读《2022年硕士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考生必须遵守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要求,在《考场规则》上签字、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4月8日上午8点前按要求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生成一个PDF文件发到法学院邮箱law@bfsu.edu.cn,按规定命名格式(例如:张三+报考专业+准考证号+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应于4月8日之前完成网络设备搭建,法学院工作人员将于4月8日下午14点开始与每位考生逐一进行视频资格审查(同时包括平台调试以及面试顺序在线随机抽签),请考生保持手机和网络环境畅通。

在线资格审查腾讯会议号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考生邮箱,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说明:资格审查,平台调试以及网络远程专业面试主系统和辅系统都为腾讯会议。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七)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考生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 个人手写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考场规则;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 准考证;

4) 其他关键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2022年春季学期已完成注册的学生证(无法提供已注册学生证的,提交一个月内本科高校教务处开具的在读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认证)。

②往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电子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cn/进行学位认证。)

③海外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海外在读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所在高校的在读证明,成绩单及个人签证对应的注册申请表;

⑤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同意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 初试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需4月8日上午8点前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顺序要求生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law@bfsu.edu.cn,按规定命名格式(例如:张三+报考专业+准考证号+资格审查材料)。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有关情况,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咨询和申诉电话如下:

法学院联系电话:010-88818137    010-88814525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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