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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作者:法学院时间:04-24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现将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录取办法

(一)准考名单

我校已完成考生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工作,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准考名单。请考生自行对照准考名单,在中国研招网博士生考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安排

今年我院博士生考试将采取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为百分制。

1、综合笔试:

57日上午8:30-11:30:外语笔试

57日下午14:00-17:00:专业科目笔试

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逸夫楼。

2、资格审查时间:58日上午7:30-8:00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内大厦1号楼703

3、综合面试时间:58日上午 8:30-12:30

面试时间20分钟/人(含外语口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内大厦1号楼207

说明:1.面试顺序通过在线随机抽签决定,请所有考生于202356日上午10:00登陆腾讯会议号参加在线随机抽签。腾讯会议号: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邮件。

2.面试当天,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3.所有面试考生,一律需在面试当天730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内大厦1号楼703

(三)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经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 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2. 录取原则

1)申请资格审核与材料评价、综合笔试、综合面试中任一环节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名额单列计算,不与非专项计划的考生排序。

3)如果某专业方向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研究计划书”单项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研究计划书”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录取综合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2. 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信息公开与公示

考生可登陆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fsu.edu.cn/)及法学院网站(https://sl.bfsu.edu.cn/),查询我校最新通知、考试方案等信息。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电话:010-88818137;010-88814525

四、其他

1. 由财务处提供支持,以网上收费方式收取考生考试费。详见后续通知。

2.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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