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2024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继续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高度重视并做好研究生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顺利、高效地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一、调剂
学院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035101 法律(非法学)
申请调剂资格:1.调剂对象为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及以上分数线(含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
2.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为:035101 法律(非法学)。
3.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4. 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与要求,详情请参看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调剂条件及我校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调剂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院调剂复试准考考生名单将于4月10日左右在学院官网公布,同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及时接受。
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4月8日12:00—4月9日12:00。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
非应届考生:
①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
②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查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资格审查前,通过线上场缴纳复试费100元,详见后续通知。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3日15: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357。
三、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安排: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核和专业考试两大部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为百分制。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
复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
复试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322、326、365。
(二)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1、成绩折算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2)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3、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所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后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效,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信息发布及申诉渠道
考生可登陆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网站sl.bfsu.edu.cn,查询我院最新复试方案。
为保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院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8137、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六、其他
1、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2、复试结束后即可离校。离校后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结果请关注研究生院及法学院主页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