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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关于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作者:时间:09-1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

在我校2025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以我校推免报名平台中专业目录为准。

二、工作程序

(一)外校学生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考生须为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预期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5年推免生的推荐资格。

3)申请人必须符合所在高校所在专业推免条件,获得所在高校的书面推荐证明,且申请人的专业年级排名原则上须在本年级前30%。可优先考虑在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的申请人。

4)申请人需满足学院制定的其他条件。

(二)考生报考

1.报考要求:

法学接受本科是相应非外语专业或本科是外语类专业的学生申请,鼓励本科是小语种/非通用语种专业的学生申请。

2.推免生考试的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北外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系统→“普通推免” https://yjszs.bfsu.edu.cn/;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系统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

2)所有考生(包括北外本校获得推免资格且报考北外研究生的考生、外校考生)报名截止时间:2024918日中午12:00

说明:所有考生可且仅可申报北外一个专业方向的推免研究生,以考生最终填报报名信息为准。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后,学院根据接收推免生条件审核考生网报信息,进行推免考试资格评定,审核确认准考名单后须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准考名单。

申请人在我校推免生网报系统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推免排名(申请人在本科就读高校同年级所有该专业的学生总人数中的排名)”等,须与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致,也须与9月底本科学校向教育部的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上报的信息一致,否则为信息造假,等同于作弊,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考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4921日上午9:30-10:30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逸夫楼202

考生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及专业排名证明原件。

5)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组织复试

推免考试时间定于2024921-22日开展。进入准考名单中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线下笔试时间:2024921日下午14:30-16:30

线下面试时间:2024922

各专业笔试地点及各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后续学院官网公布。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专业笔试×50%+专业面试×50%

录取原则:考生的总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确定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接收录取

1.履行网报手续:

考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考生在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后方完成拟录取手续(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限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生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六)拟录取推免生入学前如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格或取得学籍者,公示期间被举报有弄虚作假、严重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

三、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25年研究生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校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010-88816244(传真);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010-88818137010-8881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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