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2025年研究生招生政策,进一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学科布局及专业结构,确保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高效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格审查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查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
(三)非应届考生: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递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资格审查前,通过线上缴纳复试费100元,详见后续通知。
(五)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8日周五下午15:30-16:30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427、435
二、复试工作
(一)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考生生源质量、初试成绩等,研究生院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具体要求见《2025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安排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核和专业考试两大部分。复试为百分制。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
1.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随面试一同考核;
2. 面试;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30日。
日期 | 时间 | 面试专业 | 面试地点 |
2025年3月29日 | 8:30-12:00 | 法律(法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 502、506、510 |
2025年3月29日 | 14:00-17:30 | 民商法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502 |
2025年3月29日 | 14:00-17:30 | 知识产权法 | 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506 |
2025年3月29日 | 14:00-17:30 | 国际法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510 |
2025年3月29日 | 14:00-16:00 | 刑法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521 |
2025年3月29日 | 16:10-17:30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521 |
2025年3月30日 | 8:30-12:00 | 法律(非法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 502、506、510 |
2025年3月30日 | 14:00-17:30 | 法律(非法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 502、506、510 |
说明:
1. 各专业复试顺序通过在线随机抽签决定,请所有考生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10:00登陆腾讯会议号参加在线随机抽签。腾讯会议号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邮件。
2.复试当天,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3.上午场复试的考生,均需在面试当天8:00前进入候考室。下午场复试的考生,均需在面试当天13:30前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西校区国际大厦517。
(三)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1. 成绩折算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 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名额单列计算,不与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排序。
(3)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3. 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所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后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效,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信息发布及申诉渠道
为保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院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五、其他
1.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2. 复试结束后即可离校。离校后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结果请关注研究生院及法学院主页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