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北外航空法治讲堂第八讲开讲,谢一飞先生作为主讲人,作了题为《航司运营与航权制度》的主题讲座。讲座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教授董念清主持。
谢一飞先生毕业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航空航天法专业,在国际航空法领域内有着深厚的实践经验,曾任职于多个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国际航司。谢一飞先生于2013年加入国际民航组织运输局,担任航空货运研究员。2016至2024年期间任职于卡塔尔航空,处理包括航线开航、航权谈判、时刻申请等相关事务,有着丰厚的实务经验。2020-2022年任在华国际航空公司理事会副主席,2022-2023年任该组织主席,协助在华的外国及港澳台航空公司与中国政府进行沟通协调。
本次讲座围绕国际航空法和相关工作实务展开。主讲人结合自身的求学历程与工作经历,从国际航空法的发展过程逐步延伸到国际航空法领域的工作实践当中,分享了国际航空法在国际航空实务中的运用以及国际航空法从业者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与发挥的作用,加深了同学们对国际航空法的认知。

谢一飞先生以《拉塞拉斯王子传》为引,带大家重新回顾了国际航空法的发展历程。从1783年人类的首次载人飞行开始,领空主权的归属问题便成为了国际社会在国际航空法领域内的重要议题。在经历了1910年巴黎会议的首次国际航空法立法会议的讨论、1911年英国《空中航行法案》和1913年德法外交换函的实践后,1916年的泛美航空会议上首次确立了领空主权原则。而国家主权原则被广泛接受则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直到一战后,在人类的第一部航空公约《巴黎公约》中得到确定。

此外,谢一飞先生介绍了1944年《芝加哥公约》所确立的“机会均等”原则与1946年《百慕大协议》所建立的“双边协定”这一实践模式。在对比1910-1919年与二战后的国际航空法领域内的思潮后,谢一飞先生指出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航空自由有着不同的内涵,1944年芝加哥会议所确定的航空自由是在经济意义和商业运输角度下确立的“五大自由”。

讲座中,谢一飞先生提到了自己的求学与工作经历。从最开始的记者梦想到进入麦吉尔大学学习航空航天法专业,再到毕业后进入国际民航组织实习,并在机缘巧合下进入卡塔尔航空开始为期八年的卡航生涯,丰富的实习和工作经历使得谢一飞先生对法学学科的实习与工作总结出了深刻的经验,他建议同学们要参与到实务中,从基础的一线工作开始,不断积累行业经验,更有助于之后的法务工作。

谈及工作经历时,谢一飞先生分享了自己亲历的重大事件。从应对包括战争、自然灾害和疫情、运行挑战、法律政策调整和公关危机在内的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到处理包括航权谈判、航线规划、合规管理、包机运营、运行许可和时刻批复在内的航司运营工作,这对相关领域的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从业者有应对繁多工作与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这也呼应了谢一飞先生给同学们的多参与一线工作的建议。
讲座的最后,谢一飞先生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解答了同学们关于卡塔尔断交风波所涉及的国际航空法律实践问题。同学们提出了关于飞行情报区的相关问题,谢一飞先生给出了详细的解答,并分享了自己的一些见解。
此次讲座为同学们提供了国际航空法实践中的丰厚经验,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了国际航空法领域内的工作者的具体工作内容。谢一飞先生通过分享自己的工作经历与亲身体验,展示了国际航空法领域内从业者所面临工作的复杂性与广泛性,让同学们能够更好的理解国际航司的运转流程,激发了同学们对国际航空法领域的浓厚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