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 年 6 月 28 日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结合学院实际,现就 2027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参加推免的学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按培养方案,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其他科目不及格累计不超过 1 门次,且经补考后成绩合格。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非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6)“推免保”、“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名额不分配至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主申报。申报“推免保”专项计划的学生,须经学院推荐,并参加学生处综合能力考核,按考核成绩排序确定推荐资格;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参加校团委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推荐资格。
(7)申请全球治理卓越本科生平台推免资格的学生,应通过平台申报,不得同时向学院重复申报。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因身体原因不宜在校学习。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4日8:00至9月9日17:30。
(2)申报材料: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或平台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7 年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免申请表》)及综合素质证明材料。综合素质证明材料须送交至附件 1《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最后一列的相应认定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二、学院审核
(一) 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申请学生资格审查并计算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排名后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在被推荐学生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上签署学院意见,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评价成绩为百分制,由学业成绩分和综合素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分占85%,综合素质分占15%。
(1)学业成绩分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指培养计划前三学年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
(2)综合素质分
学校通过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学生工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分为百分制,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在汇总审核学院提交的材料和推荐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学校推荐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其他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一是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二是在研究生入学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关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46/6562;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88816259;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办公室电话:010-88818137/4525。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2026年9月5日